辽宁省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用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2021年-06月-20日 14:18 |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沈抚新区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质量,把“扩面提质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按照省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充分发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用,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强化政治引领,厚植组织体系,推进规范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质量,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2.基本原则。(1)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联系紧密的职能优势和队伍优势,着力抓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创业园区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2)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两个覆盖”不够全面、“两个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础保障不够到位和“为建而建”“重建轻管”等问题,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水平。(3)坚持服务发展。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发展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经营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4)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培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总结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主要目标。(1)组织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党组织应建尽建,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2)工作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完善,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3)作用突出。党的工作和活动经常有效,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4)保障到位。基础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阵地活动等要求进一步落实。
二、重点任务
4.强化政治引领。按照中央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紧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特点和党员实际,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搞好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的培训,确保党组织书记全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
5.建设党建工作数据库和数据平台。建设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完善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信息统计指标体系,根据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全面归集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党组织和党员相关信息,统筹专业市场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采集的专业市场(一般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党组织和党员相关信息,逐步实现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内统计数据相衔接。建设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平台,实现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登记注册信息和党建工作信息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共建共享共用。加强数据质量建设,对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中党建工作数据不清不实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名录进行核实。
6.推进党的组织覆盖。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创新设置形式组建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坚持应建尽建原则,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一般都要单独成立党组织;有正式党员但不足3名的,都要成立联合党组织;职工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成立党组织。对一时不能转接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落实“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要求,可以组建流动党员党支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数据平台,分类形成台账,及时汇总形成应成立但尚未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名单和基本情况,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积极依托专业市场开办单位、商业街区、商务楼宇和创业园区管理机构、基层市场监管所、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组建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
7.强化党的工作覆盖。对尚未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选派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荐优秀职工入党、推动建立党组织等工作,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建工作、有较强敬业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教育管理,通过编印工作手册、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党建工作指导员适当工作津贴。积极推动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为成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8.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联五建”活动,至少直接联系1家非公有制企业或专业市场,帮助其建组织、建队伍、建载体、建制度、建阵地;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确定1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为联系点,指导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文件,推动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进一步完善组织设置、明确基本任务、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组织生活,把“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联系点应定期更换,更换前应就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
9.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守初心、担使命,紧扣企业发展、经营管理、技术创新、转型升级等发挥作用,帮助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发展质量。积极推进“爱心帮扶工程”,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党建促脱贫”行动,广泛动员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扶贫、技能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为主要途径,因企制宜、因村施策,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与贫困村精准对接,建立“企业+村党组织+合作社+贫困户”的精准脱贫模式,努力构建市场监管部门、非公有制企业、贫困村党组织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依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数据平台,建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为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门店台账和专业市场党员经营业户台账,组织悬挂“共产党员经营户”公示牌,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形象亮出来,促使党员带头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0.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个转企”培育行动全过程,依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数据平台,全面汇总“个转企”相关数据,设立“党建绿色通道”,加强联系指导,做到工作跟进指导全覆盖。结合开展“百亿送贷行动”“送贷进园区”主题活动,加强与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党组织的协调配合,在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的同时,同步推进党建工作。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其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开通“小个专党建专栏”,宣传党建引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典型;在“特色小微企业展示平台”宣传转型升级企业生产经营和党建工作,助力其提升市场活跃度和知名度。
三、工作保障
1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加强研究谋划,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级两新工委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具体指导,其他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结合职能协同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发挥兜底管理作用,形成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合力。
12.健全工作体系。省市场监管局成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由中介监管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参照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处(科)室和责任人,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科)室主动抓,其他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基层市场监管所要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站,由所长兼任站长,设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上下贯通、协调有力。探索成立市、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直接领导管理一批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13.夯实工作基础。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支持,探索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大党费投入力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上缴的党费应全额拨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强阵地建设,采取单位自建、上级帮建、区域资源共享等方式,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立功能相对完善的活动阵地。在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建设党建教育培训基地,展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成果,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免费提供会议和活动场所。
14.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抓细,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各市市场监管局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省市场监管局年度考核指标。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7月9日